為加強 我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區司法局牽頭擬定了 《 武清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清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 》 (以下簡稱《辦法》)。
一、起草背景
《天津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已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經市人民政府第 77 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根據《天津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要求, 區司法局研究起草了 《武清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我區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
二、起草過程
按照 《天津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要求,結合《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任務分工, 區司法局研究擬定了 《辦法》,對我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核、備案、管理等工作進行了規范, 并 征求 了 各 行政單位和 29 個鎮街意見,各單位均 未 提出意見 。
三、主要內容
《辦法》 主要包含行政規范性文件的 起草、審核、決定、公布、備案、后評估、清理等內容 。
一是規范文件起草部門。 規定了 區、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并對規范性文件的內容要求、規定事項等內容進行了明確。
二是 規范文件審核要求。 以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機構為區司法局。各鎮街、各政府組成部門,以及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發的規范性文件,由制發文件的單位確定的審核機構或審核人員進行審核,并明確了審核內容、要求及時限。
三是 規范文件發布程序 。 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經區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審議決定;各鎮街、各政府組成部門,以及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提交制定機關辦公會議審議決定。制定機關應當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并及時在區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廣播、電視、公示欄或者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四是規范文件備案工作 。 制定機關應當自行政規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內,按照下列規定將行政規范性文件報送備案。其中,區政府、區政府辦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報市人民政府備案;區人民政府部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報區人民政府 為加強我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區司法局牽頭擬定了《武清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清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
一、起草背景
《天津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已于2019年10月24日經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據《天津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要求,區司法局研究起草了《武清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我區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二、起草過程
按照《天津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要求,結合《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任務分工,區司法局研究擬定了《辦法》,對我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核、備案、管理等工作進行了規范,并征求了各行政單位和29個鎮街意見,各單位均未提出意見。
三、主要內容
《辦法》主要包含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核、決定、公布、備案、后評估、清理等內容。
一是規范文件起草部門。規定了區、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并對規范性文件的內容要求、規定事項等內容進行了明確。
二是規范文件審核要求。以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機構為區司法局。各鎮街、各政府組成部門,以及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發的規范性文件,由制發文件的單位確定的審核機構或審核人員進行審核,并明確了審核內容、要求及時限。
三是規范文件發布程序。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經區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審議決定;各鎮街、各政府組成部門,以及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提交制定機關辦公會議審議決定。制定機關應當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并及時在區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廣播、電視、公示欄或者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四是規范文件備案工作。制定機關應當自行政規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內,按照下列規定將行政規范性文件報送備案。其中,區政府、區政府辦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報市人民政府備案;區人民政府部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報區人民政府備案;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報直接管理該組織的行政機關備案。并對應提交的備案材料、時限要求等內容提出了明確要求。
五是規范文件后評估及清理工作。實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制度和清理制度,后評估工作每2年開展1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時開展,主要對文件實施后的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實施效果、存在問題及其影響因素進行客觀調查和綜合評價,提出完善制度、改進管理的意見,并根據評估情況和上位法的立改廢情況,及時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提出修改、廢止、改進管理等相關建議。
備案;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報直接管理該組織的行政機關備案。并對應提交的備案材料、時限要求等內容提出了明確要求。
五 是規范文件 后評估 及清理工作。 實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制度和清理制度,后評估工作每2年開展1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時開展,主要對文件實施后的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實施效果、存在問題及其影響因素進行客觀調查和綜合評價,提出完善制度、改進管理的意見,并根據評估情況和上位法的立改廢情況,及時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提出修改、廢止、改進管理等相關建議。